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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劳务外包定义:
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入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外包后,使管理者能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去。
生产线外包简介
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以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由于市场的变化加快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采取按照订单生产的模式,相比按照库存的生产方式更加复杂和难以预测,加上生产外包,使得企业一定与承包商共同面对客户的需求并设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并非指终用户)往往关注这样几个方面:产品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如何通过有效的生产外包管理来满足客户的期望是探讨的主要点,因为外包不是目的,而是更好满足于客户采取的有效手段和资源利用。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轴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米,由我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
标进行生产。这样,企业就可以集中主要的精力、人力和财力等从事核心业务或是增值大的业务,以实现企业运营效益的大化。
生产线外包对企业的优势:
1、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曾加资本运作的回报率
2、企业集中力专注于核心技术、业务和附加值高的业务
3、降低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4、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5、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
6、其他
生产线承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既体现了人力资源派遣在用工上的优势,又使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在步调等方面的相一致,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结果。
意义
方使快捷解決以下问题:
1、员工的录用及调档
2、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
3、各类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変,一出差错,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
4、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劳务外包公司可提供一系列专业和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避风险,规范接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计员工满意,提升人管理的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外包事务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駅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査、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多,也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 ,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
好处
1.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木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服务全方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本公司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増强。更具工作热情。
4、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入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不同?
摘要: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问。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別?下面来看具体的案件分析。
【案例】:
2008年12月,某纸业公司就用T事项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造协议,约定由劳务公司向该纸业公司提供劳动用工,且双方就社保、合同解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因技术升级革新,该纸业公司对原材料部部分岗位的需求大幅宿减。通过与劳务公司协商,決定提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该20名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关系,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该纸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
仲裁委员会经过开庭并根据双方递交的证据材料,认定该纸业公司与劳务公司属于劳务派遣,被派遣的20名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即该纸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纸业公司的退工行为,并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对其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有明显的区别。劳务派遣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規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眼、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则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无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和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他们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一定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規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一定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単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