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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税新政,企业用工方式必将大变!
2018年的下半年,有两个方面的政策交织在一起了,我估计这两项政策的缠绵必将产生巨大的威力,将催生企业用工方式的改变。
项政策是社保严格征管
从2019年开始,社保交由税务机关征收。挟金税三期的威力,税务机关已经在严格查企业社保缴纳基数与个税缴纳基数不一致的情况。
今后,员工缴纳社保的工资基数与缴纳个税的基数保持一致成了迟早的事。一时间,老板们心头特别紧。
另外一项政策是个税法修订
根据修订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员工的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都属于综合所得,按年度减去免税扣除额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附加扣除项目以后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适用的免税扣除额、税率表、附加扣除额相同。
工资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之间还存在两个差异:
一是员工适用工资所得,员工需要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按政策可以免税,但正如前面的分析,这个免税政策成了企业乃至员工手中烫手的芋头;
一是劳务报酬保留了先扣减20%的支出,以剩余的80%计入应税所得,这样一来,相同的收入,也许采用劳务报酬的方式更加节税。
看看测算对比的结果:
(其中的工资薪金没有考虑社保、住房公积金扣除,工资、劳务报酬都没有考虑附加扣除)
真是不算不知道,算了吓一跳:同样是月入5万,拿工资比拿劳务报酬居然多交个人所得税3000元。如果是一个年入100万的人,拿工资比拿劳务报酬多交个人所得税7万多元。
显然,劳务报酬比工资少交个税!另外,拿劳务报酬属于自由职业人士,单位不需要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压力。如果公司愿意适当补偿,自己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按一定标准购买社保即可。所以企业在用工时将优先采用支付劳动报酬的形式临时聘用自由职业者,以避税和社保。
政策制定者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一个政策关上了一扇门,另外一个政策又打开了一扇窗。两个政策一相遇,便胜却之前的政策无数!